因應台灣人口高齡化、少子化等問題,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(簡稱金管會)積極推行「以房養老」政策,讓年長者得以在宅老化並自給自足,盼能減輕社會福利的負擔。本篇就來介紹以房養老條件為何?以房養老資格限制有哪些?
以房養老條件為何?
- 年滿60歲之本國自然人(部分銀行為55歲或65歲)
- 具完全行為能力
- 票信、債信往來正常者(即信用良好者)
- 擔保品所有權為借款人單獨持有且為自住使用
※ 除了上述條件,大部分的銀行都有備註這項:「年齡+貸款年限≧90,屋齡+貸款年限≦60」,因此也需要注意年齡和屋齡是否有在規定的範圍之內。
以房養老資格限制有哪些?
以房養老貸款的基本門檻為:擔保品(即房屋)所有權為借款本人單獨持有,且為自住使用。
※ 夫妻二人共同持有之不動產或有出租不動產者,皆不符以房養老貸款資格。
除此之外,有些銀行還會限制擔保品不得為工業區住宅、套房:
銀行管道/擔保品限制
- 彰化銀行:建物權狀或謄本之登記用途應含有「住」字樣,惟排除本行「小套房貸款作業規範」之定義者,且無借款餘額、無其它他向權力設定。
- 土地銀行:建物登記用途應含有「住宅」、「商業用」、「農舍」、「公寓」或「住」字樣。
- 華南銀行:建物用途登記為「住」、「商」、「工」,且可提供本行設定實質第一順位最高限額抵押權。
- 兆豐銀行:建物謄本登記用途為住、商、公寓或含「住」字樣,惟排除工業區住宅及登記總面積15坪以下小套房,且擔保品座落區域應為本行「個人房屋貸款不動產分區」A+區或A區。